浙江温州检察建议撤销无效登记2亿流失国资有望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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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1:18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温州12月12日电(鹿检)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工商局作出决定,依法撤销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这标志着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非法转让的2亿元国有资产收回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工商局的这一决定,正是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检察建议的结果。 2004年至2005年初,浙江省检察院在查办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发现温州市凯盛置 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胜华(在逃)涉嫌贪污的线索,即指定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查办。鹿城区检察院查明,1999年至2003年,杨胜华在担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城建公司)和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简称市政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注册资本金、提交虚假材料等方法,骗取公司变更登记,先将市政公司国有股份非法转让,使其变成杨与其妻的“夫妻公司”。后又非法转让城建公司国有股份,以市政公司名义持有其90%的股权,并将城建公司变更为温州市凯盛置业有限公司,从而非法侵占了约2亿元国有资产。就城建公司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温州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市政府领导多次就此问题作出批示。但由于多方原因,上述两家公司的无效登记一直未能撤销,国资部门无法接管,而杨胜华又出逃在外,极可能出现国有资产转移、损毁情况。为此,鹿城区检察院迅速介入此案调查,并查明了城建公司变更登记中违规操作的事实。据此,鹿城区检察院于今年8月22日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温州市工商局对上述国有资产非法转让有关事实予以核查,并依法履行职责,撤销原登记。 根据检察建议,温州市工商局及时采取措施,撤销了市政公司的登记。截至发稿时,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撤销温州市凯盛置业有限公司的相关变更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温州市国资委已成立了市政公司清算工作领导小组,流失国有资产的收回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鹿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