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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接管为名收购亏损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1:18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兰州12月12日电(记者李郁军) 12月11日,甘肃省经济贸易公司原经理邵育鸿被兰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徇私舞弊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今年65岁的邵育鸿曾任甘肃省经济贸易公司经理、甘肃金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白塔又一村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3年9月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1999年,邵育鸿在担任国有企业甘肃省经济贸易公司经理并兼任下属企业金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各种手段先后挪用公款54万多元,或用于其子营利活动,或为其子购买住房。

  1995年7月,邵育鸿之子邵某等人出资50万元成立鸿庄公司,经营至1996年7月时,已累计亏损达60多万元。邵育鸿为让其子不受损失,经他提议,经贸公司研究决定于1996年7月30日以接管为名收购了鸿庄公司。收购中,邵育鸿利用职权退还邵某个人全部股金24万元。同时,还将其于1996年5月28日擅自决定借给鸿庄公司使用的8万元未列入清算。邵育鸿的徇私舞弊行为给国家造成损失100多万元。

  此外,1995年5月至2001年2月,邵育鸿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向有关单位索要装修补偿费、将本单位处理财产收入不入账等方法8次贪污公款计30多万元。

李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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