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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全面推行学分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1:26 淄博新闻网

  晚报讯(记者孙艳芹)昨日从教育部门获悉,我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定在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校选修课程和参加社会培训与认证考试,允许学生实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三年制不少于170学分

  据了解,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有利于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满足不同学习者接受职业教育的需要。

  职业学校计算学分应以课程(含实践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教学和训练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以16至18个课时为1个学分。现行的三学年制专业实行学分制后的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70学分,五年制或“三加二”学制专业总学分一般不少于270学分。

  学分制核心在课程改革

  推行学分制的核心在于课程改革。职业学校要改革课程结构,设置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合理确定它们的比例。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包括文化基础课程和主干专业课程,学生任意选修课的比例不少于10%。

  我省规定,根据学习者的实际文化程度和劳动就业的实际需要,对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制定不同的教学目标和考核标准;允许学习者对文化课进行多次选择。文化基础差的学生可以通过多获得一些专业课的学分来补偿文化课缺失的学分。

  数学、外语等部分学科可以实行分层次教学和走班制。鼓励学习者在选择课程的同时选择任课教师,以引导和激励教师多开课、开好课。

  区域内学分互认探索建立学分银行

  我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制定各类职业学校之间的学分互认制度,指导校际间签订学分互认协议,进行相近课程的学分互认,并将学分互认作为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建立职业学校学分累积和转换信息系统(学分银行),建立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和职业实践经历信息库,逐步推进区域间的学分互认,形成全省职业学校学分互认体系。

  高中等学习经历可折算学分

  对于从高中阶段其它类型学校转入的学习者和具有其它层次学历或职业实践经历的学习者,在出具有效证明或通过测试后,承认其经历并折合成相应学分。学习者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有效培训证书,可折合成相应学分。

  此外,学习者获得的表彰和奖励可承认一定的学分。学生在参加国际、全国或省部级各种知识、技能和文艺、体育等竞赛中受到的表彰和获得的奖励,酌情承认或奖励一定学分。学校允许学生根据已有的学习经历和成绩,或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免修相应课程,通过考核后取得相应学分。

  按学分收费有规定

  实行学分制后,各校可按学分向学生收取学费,即按国家规定的专业学年收费标准,计算出修完学业所需要的收费数额,然后与专业总学分进行换算,计算出每一学分的收费标准,据此计算向学生收费。但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学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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