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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规划局依法实行“阳光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2:39 江南时报

  本报讯 日前,泰州市委书记朱龙生在市规划局调研时指出,“以水为根、以绿为主、以文为魂、以人为本”,建设“水清、绿透、文昌、城秀”的泰州城。为此,泰州市规划局高度重视规划的先导、主导和统筹作用,打造“绿色通道”,实行“阳光规划”,力争“和谐规划”,让规划引领城市的建设发展。

  从4月1日开始,该局建立起工业项目规划服务的“绿色通道”。对进入市区各级工

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或者符合规划用地性质的工业项目,经报建人在局服务窗口申请,均可进入“绿色通道”。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可享受预约办理、代理报建、全程跟踪、上门办理等服务。

  同时,该局还实行“阳光规划”。该局在组织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中,注重“阳光规划”,多途径、多方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今年以来,共办理批前公示项目255份,批后公示项目223份,采集各种意见143条,采纳32条。

  目前,泰州市规划局排定了全市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目标及分年度编制计划。编制五年期的近期建设规划,海陵、高港两区分区规划,周山河街区、海陵北部街区、中心城区、火车站站前街区等4个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覆盖面积37.9平方公里,,确保明年实现城市近期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的目标。

  (卞为民 卞爱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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