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商会究竟该如何定位?(焦点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3:0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商会究竟该如何定位?(焦点报道)
就目前各地商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本报记者日前独家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

  把商会的定位搞准确

  问:目前我国商会发展中存在哪些认识误区?

  吴敬琏:有的人认为是政府多给商会一些经费补贴,有的人则认为要把商会的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系列,总之,有各种各样的“正确对待”。有人讲,现在对商会定位的认识已经清楚了。我并不完全认同这一看法。温州的同志说,温州的商会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有了比较快的发展,但这些年来商会没有太多进展。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什么?看来主要是我们自己在认识上还有欠缺,以致没有能够把一些好的东西巩固下来,把不合适的东西逐渐去掉,使认识不断提高。这就很容易在原地打转。如果我们对此认识不清楚,就很难让政府采纳你的意见。所以,我们还是要立足于把有关的问题弄清楚,把商会的定位搞准确。

  定位大体上有三种意见

  问:我们应该如何给商会定位?政府应该怎样对待这些组织?

  吴敬琏:对于商会的性质定位问题大体上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说它是一个政府授权的行业管理机构;第二种意见说它是一个中介机构;第三种意见说它是一个民间组织,或者说是由企业自愿建立的自治性组织。这些意见相互有一点交叉,但是各自强调的基本方面是不一样的。

  第一种意见是历史形成的。改革开放初期形成了行业协会的这种定位,原因是当时在企业界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在获得一部分自主权以后,不能完全靠指令性计划管理。于是主管机关建立了行业协会等附属机构来进行行业管理。不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在的企业状况和改革初期大不一样,大量的是民营企业,再用政府的附属机构去管理,终究是“两张皮”。所以大多数人不同意把商会(行业协会)定位为政府授权的行业机构,认为这将会使商会成为“二政府”。

  第二种意见,也是我们在政府文件中常见的一种说法,叫做“中介组织”。

  第三种意见认为商会是一个由企业家组成的自治性组织。也有不同的表达,有的说是民间组织,有的说是自发性组织,有的叫自治性组织,我想这些表达都是可以的。我们可以想一个大家都可以同意的说法,就是社会学家说的“社群组织”。在现代社会里这种社群组织是非常重要的。

  现代社会是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各个社会群体的事务不可能由政府包办。因此,不同的人群建立能够维护自己利益、表达自己诉求和处理群体共同事务并实行自律的组织,不仅是宪法允许的,而且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要。社群组织是实现社会善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确定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够正确地规定商会的性质和任务。

  政府采取监管更好一些

  问:政府和商会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吴敬琏:跟定位相联系的,就是政府跟商会到底是什么关系,不同的定位就有不同的关系。根据过去的经验,这里的问题恐怕主要不是政府不管商会和行业协会的工作,而是政府干预得过多,对商会自治权利尊重得不够,支持得不够。最近听说连工商联的有些同志也希望把工商联变成商会的主管机关。我觉得这很不好理解。商会作为一个社会团体,它的“业务”就是代表会员的意愿和利益。上级行政机关该怎么去“主管”呢?我想政府如果要管,也许称作监管更好一些。商会、行业协会是社会团体,它必须依法活动,所以就需要对它进行合规性的监管,监督它的活动是否违规。最主要的监管机构又是什么呢?合法不合法,应该由司法部门监督。

  对于行政监管,我们要一行一行来梳理,哪些应该由司法部门来监管,哪些由行政机构来监管,都要逐个讨论。比如说对于假冒伪劣问题,我认为靠某一个行政部门不一定管得过来。现代经济中商品种类何止千万,技术质量监督局怎么管得过来?由于产生假冒伪劣、商品的价格和质量不对应等问题的根源是信息不对称,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处理办法,设法去加强信息的弱势方面,成立各种各样的消费者协会,维护消费者权利;而不是由某个机构去判定哪种产品的价格太高,应该降价;那种产品的利润属于暴利,应该降低,如此等等。

  商会应为会员群体服务

  问:在中国,商会可以干什么?

  吴敬琏:商会、行业组织的主要任务概括讲主要就是两个字:服务,为会员群体服务。但如何服务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讨论,而且还可以在不同层次上进行深入研究。

  有人提出商会、行业协会的职能中要有“致力于同业之间的合作”一条,这需要说得更明确和准确一点。比如说,现在常常有人提到要由行业协会协商定价,其实触犯了市场经济中反不正当竞争立法。这种厂商间的价格串谋行为是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这在所有文明国家都属于犯法行为。从根本上说,我们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多元化的,有不同的利益,而且各种利益之间是存在矛盾的,仅仅支持一个利益群体是行不通的。我想,如果让各种群体都有自己的合法代表,让他们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然后在他们之间进行博弈和协商,政府则加以协调、疏导或裁决。这对于政府来说,就能使自身的工作更加有效和事半功倍,更能保证社会的和谐。

本报记者 王明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