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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学员合格率不过半要关门 全省交(巡)警部门将对辖区内驾校进行拉网式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3:14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记者张毅力通讯员朱晓彤)学员合格率达不到一半,且有发生死亡3人以上并负主要责任学员,类似驾校将被停业3个月。

  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七项规定》。各地交(巡)警支队将对辖区内的驾校进行拉网式检查,违反“七项规定”的驾校将被停业整顿。省交警总队驾管科科长董河荣接受本报采访时,对有关规定进行了解读。

  规定二指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未经当地考试主管部门审核,未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备案,不准受理考试。

  “就是说驾校经过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后,要拿着各种合法手续到交警总队备案,否则驾校的学员就不能参加考试。只要没备案,就是'黑驾校'。”董河荣说。

  规定三指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培训收费标准,扰乱招生培训秩序,在培训、受理、收费、体检、考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考试主管部门。

  董河荣表示,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考虑了培训一个合格驾驶员的成本,如果个别驾校低于这个价格,可能会减少学习时间等,影响培训质量。发现这种现象,驾校将被严惩。

  规定六强调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单项合格率达不到50%以上,且有发生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者,不准受理考试。

  董河荣说,违反“七条规定”代价很大。驾校一旦违反,作为考试主管部门,各地交(巡)警部门有权拒绝业务受理和停止其考试资格,停考期限为一至三个月。停考三个月以上的,要经省公安交警总队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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