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昨起开展为农民工讨工资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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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4:1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裴睿) 元旦和春节将至,农民工一年辛勤劳动的工资及时拿到了吗?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获悉,从昨日起,成都将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此次检查首次采用“联系人制度”,一旦发生工资拖欠情况,执法部门将在第一时间直接联系企业老总。对于没有按时、足额给农民工发放工资的企业,劳动监察部门 将责令其全额支付,并给予最高高于工资一倍的赔偿。老总信息上表 发生纠纷及时联系 昨日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第一天。上午10时,记者跟随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和锦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来到成洛大道上的一家建筑工地了解情况。在随机抽取的5位农民工填写的《成都市农民工工资担保情况调查表》上,记者了解到,这5位农民工都来自本市同一家建筑公司,签订的是集体合同,工资每月按时发放,不存在拖欠、克扣等情况。除了农民工填写的表格外,开发商、建筑施工单位都要填写《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和《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这两张表上将反映出企业老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等的名字、职务、联系电话、照片等内容,以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随时、详细地掌握建筑工地负责人的情况,在发生拖欠工资等纠纷时也能及时联系上负责人。 检查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在追讨农民工工资方面建立“联系人制度”在我市还属首次,它将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也方便在遇到问题时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 如果拖欠工资 全额支付还要赔偿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从昨日起持续到2007年2月12日截止,为期两个月。 据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社保,签订劳动合同。每个月,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按时足额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目前,部分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社保,有的用人单位故意拖延、克扣农民工工资,甚至采取各种手段,拒绝支付工资,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开展的专项行动持续时间比较长,重点检查全市1100余家建筑、餐饮、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内容包括工资支付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和农民工是否参加保险等。该负责人提醒说,如果农民工遭遇到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社保等问题,都可以向成都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劳动监察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纠正其行为并进行相应处罚。对于没有按时足额给农民工发放工资的企业,成都市劳动监察部门将责令其全额支付,并给予工资0.5—1倍的赔偿。 拨这些电话可以举报 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86647504 锦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6624794 青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6258909 金牛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7546685 成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4313034 武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5064377 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5193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