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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星”又赔给跳楼女工2.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4:16 今日早报

  “五洲星”又赔给跳楼女工2.6万

  打工妹曹越琼在本报关注下与五洲星集团签下调解协议

  □本报驻宁波记者 郑巍

  早报讯 在社会各界和宁波众多好心人帮助下,跳楼女工曹越琼(本报曾多次追踪报道)的身体逐渐康复。前天上午,在宁波鄞州区总工会主持下,曹越琼与五洲星集团签下调解协议书,除承担治疗费用外,五洲星集团一次性支付2.6万元。

  为让姐姐曹越琼稳定情绪、尽快康复,曹家两兄弟提出回云南治疗。鄞州区总工会得知这一情况后,考虑到曹越琼的后期治疗和康复,多次与五洲星集团协商。

  前天上午,双方在鄞州区总工会的主持下,曹家姐弟终于与五洲星集团签下调解协议书。根据调解协议书,五洲星集团结清曹越琼的工资,并在为曹越琼支付已花费的医疗费和护理费的情况下,再付给曹越琼2.6万元,作为可能发生的后期治疗费、护理费及其他全部费用。

  曹越琼的主治医生陈医师介绍,曹越琼的住院治疗状况比较理想,目前已拆线,骨科前期治疗已结束。而五洲星集团除了为曹家姐弟买好返乡的3张卧铺车票外,考虑到他们要到杭州上车,还打算租用一辆救护车将曹家姐弟送到杭州。

  五洲星集团有关人士表示,针对此次教训,集团加大了规范管理力度,下一步将大幅度弱化“领班制”,也就是所谓“工头”的管理职能,加强生产车间班组长的管理职责。在上级劳动和工会部门指导下,探索更合理的用工模式、更规范的用工流程,杜绝今后再发生此类事件。(131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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