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受贿 伸手捞钱获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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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5:12 大河网-河南日报 |
列位,村官民选,村干部是老百姓最信赖的人,本应运用村民赋予的权力为民谋利,不料汤阴县某村却有3个村干部,利用职务索取他人贿赂,最终获刑入狱,令人扼腕。 话说2004年7月,汤阴县政府决定对全县校舍危房进行改造。该县五陵镇某村村支部书记李某、村委会主任李某某、村会计李某3人合计后,借村内校舍危房改造之机,向建校施工方赵某索取钱财。2004年8月10日,3人接受索取的人民币1万元后平分。2005年1月14日 ,3人与施工方结算时,又在账外扣下施工方1万元,再次平分。案发后,3人将赃款退交检察院。日前,汤阴县法院审理,以受贿罪,对3名被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正可谓: 村官当为民公仆, 尽心尽责思民富; 一朝弄权牟私利, 法不容情陷囹圄。⑤3(朱红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