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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民航服务业存在8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5:4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飞)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黑龙江、河南、贵州、云南、哈尔滨等10省、市、自治区消协组织在京举行民航服务消费体察活动情况通报会,并发布了《中消协民航服务消费体察活动报告》,矛头直指民航服务业存在的8大问题。

  问题一:退票手续费不合理

  在对退票手续费收取额度进行评价时,27%的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回答“一般”的比例为57%;仅有16%的消费者认为“合理”。由此可见,消费者对于退票服务满意率较低。而“特价机票不得签转、不得变更、不得退票”的规定,也是不平等的格式条款。

  问题二:机场商品价格较高

  当问及消费者对机场餐饮价格的评价时,超过四成的消费者认为“不合理”;近一半的消费者认为“一般”;仅有不到一成的消费者认为“合理”。消费者普遍反映机场的商品价格要远远高出市场的同类商品价格,甚至出售过期变质食品,让消费者难以接受。

  问题三:机上读物枯燥

  当问及消费者对“航班配备的餐饮质量”、“航班配备的阅读材料”、“航班提供的视听娱乐节目”等方面的评价时,体察结果反映出消费者的满意率相对较低。多数消费者还反映,飞机上的阅读材料内容枯燥。

  问题四:延误后续服务跟不上

  4507个消费体察者中,14%的消费者遇到航班延误。在航班延误后对民航提供的服务评价上,有33%的消费者认为“服务较好”,45%的消费者认为“服务一般”,22%的消费者认为“服务较差”。对于消费者急于想了解的延误原因、延误时间、补救措施等却无法满足,使消费者不能及时调整行程,引发更多的困难和不便。

  部分消费者还反映,民航总局出台《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已两年有余,由于该《指导意见》并不具备强制性,目前除个别航空公司公开了相应的延误补偿标准外,国内其他航空公司至今未作出应有的回应。

  问题五:“超售”不给补偿

  部分参与体察的消费者反映,有的航空公司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不征得消费者同意甚至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任意“拼班”、改机型,对因超售导致的超员,不给予任何补偿或优惠。

  问题六:行李污损有苦难言

  本次消费体察中,14%的消费者反映行李出现延误,11%的消费者反映行李有损坏,近2%的消费者出现行李丢失。值得注意的是,参与本次体察活动的消费者中,近三成的消费者反映机场出口处没有提供行李票查验服务,给拿错行李甚至行李被非法盗取留下了安全隐患。

  不少消费者反映,托运行李出现污损的情况并非个别现象,行李野蛮装卸更带有普遍性。而造成行李物品损坏后,民航方面未明示赔偿规定,旅客急于出站,大多只好“忍了”,即使找到民航也因手续繁琐、相互推诿,问题难以合理解决。

  问题七:行李赔偿标准低

  今年3月28日实施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关于“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的规定中的赔偿标准仍低于国际航班每公斤20美元的赔偿标准,这种内外有别的做法有失公平。

  问题八:运输规则欠公平

  去年5-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京、津、沪、渝、川五地消协组织开展的航空服务状况调查结果表明,65%的消费者认为《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七条“72小时座位再证实”相关规定,以及第二十七条关于“客票遗失有效期满后的30天内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合理。

  中消协呼吁公布延误补偿标准

  中消协还建议民航总局加强管理,督促各航空公司尽快按照《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制定并公示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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