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硫酸要受法律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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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6:00 深圳商报 |
盐田开展硫酸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非法买卖硫酸要受法律制裁 深圳商报记者李迩王斗天通讯员张冬阳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盐田区安监局获悉,从即日起盐田区将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硫酸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硫酸的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安监部门将严查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单位向无资质门店销售硫酸的行为,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购买硫酸须由公安部门进行备案管理,销售硫酸由安监部门进行备案管理。从即日开始,盐田区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硫酸的行为,所有未取得合法证照的门店一律不得销售硫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购买备案证明之前,不得私自购买硫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