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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司法销售式拍卖”处置“烂尾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15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12月12日专电(记者肖林)先复工建设、后清产拍卖、再办理两证,按照这一“司法销售式拍卖”模式,成都开始探索一种妥善、快速地处理烂尾工程的新方法。12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和监督下,拍卖公司面向市民“销售”一烂尾楼的未售出部分。业内人士称,这一新模式能让市民“放心购买修好了的烂尾楼”,同时最大程度地实现包括原购房人在内的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这处原名为“江波华城”(现名“书香门第”)的烂尾楼于1998年开工建设,由于开发商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并于2002年2月停工,300多户原购房者的利益受到侵害。2004年成都市政府决定对这个工程“先复工建设、后清产拍卖、再办理两证”,并于当年4月复工、9月竣工。

  据介绍,“司法销售式拍卖”是指按照一般商品房的销售办法、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购房人在拍卖中可进行银行按揭、在拍卖后期可享受代办产权证服务。买房者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交付房款或按规定办理按揭手续、并由成都市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后,就可依法办理房屋的所有权证及国土使用证。

  据了解,成都市从2000年开始启动清理烂尾工程的工作,截至去年底妥善处置23个烂尾工程,复工24个烂尾工程,并计划再用1年时间使确定清理的烂尾工程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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