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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项检察建议 两亿国资收回有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22 法制日报

  本报温州12月12日电 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王纯 根据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今天,温州市工商局作出决定,依法撤销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这意味着因被这家公司非法转让而流失的2亿元国有资产开始进入收回阶段。

  浙江省检察院在查办杨秀珠案件时发现,1999年至2003年,杨胜华在担任国有企业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

,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注册资本金、提交虚假材料等方法,骗取公司变更登记,先将现代市政基础公司的国有股份非法转让,使其变成自己与其妻的“夫妻公司”;再将现代城建公司90%的国有股权,非法转让给现代市政基础公司持有,造成2亿元国有资产流失。

  接手有关线索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查明了现代城建公司变更登记中存在国有股权转让未经评估、国有产权转让未经批准等一系列违规操作事实。鉴于杨胜华案发后外逃,根据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该院建议市工商局成立专案组,对这起国有资产非法转让的有关事实予以核查,依法履行职责,撤销原登记,以确保国有资产不致流失。根据检察建议,温州市工商局迅速采取了相关措施,依法撤销了市政基础公司的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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