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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氢烃气涨价纠纷得以化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31 法制日报

  人民调解征文

  “业主”与“物业公司”这两个词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两者的矛盾逐渐凸显。2006年7月3日一大早,山西省太原市龙翔苑小区居民代表数余人,怒气冲冲来到社区,反映了对物业公司氢烃气收费由原来的1.2元涨到1.7元强烈不满,并对小区的清洁费、化粪池收费等问题提出了质疑。

  社区调委会调解员耐心劝说居民们不要意气用事,请他们保持冷静。随后,社区工作人员又多次同物业公司积极协商,确定了7月7日上午9时在物业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各楼层代表以及社区主任、人民调解员、物业公司负责人等共计23人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剑拔弩张。业主与物业公司自说自话,全然不顾对方的感受和现状。会议一度有不欢而散的迹象。在社区人民调解员的积极协调下,物业公司郑经理逐一解答了居民提出的问题。

  关于氢烃气涨价,郑经理说明财务数字出现了亏损,关于收取清洁费,郑经理解释,原先清洁工人月工资400元,现在太原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20元,所以清洁工人的工资要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相对收费也要增加。

  8月4日,经过多次开会研讨,物业公司与社区和居民代表达成了调解意见:为使物业公司扭亏为盈,实现大家共同的利益,居民们同意氢烃气的收费由原来的1.2元涨到1.5元;清洁费每户由原来的每月1元增加到1.5元;化粪池收费每年每户9元,采取公示的办法,定期向居民公布支付情况,接受居民监督。至此,龙翔苑小区氢烃气涨价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随着商品房市场的蓬勃发展,“业主”与“物业公司”出现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作为工作在基层第一线的司法调解员更要积极思索、研究如何去解决这一矛盾,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闫菲菲 刘爱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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