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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年度最幽默腐败分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39 华商网-华商报

  ■殷国安

  原北京劳模、龙泉宾馆原董事长刘利华因涉嫌贪污及挪用公款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0年。(12月12日《京华时报》)

  只要把刘利华的几条重要语录摘出来,你就会忍俊不禁的。

  语录一:刘利华先后挂账取走全兴公司的3张共15万的支票,支付了儿子的医药费。刘利华认为,他为全兴公司做了很多贡献,“我自己的孩子生病,从公司拿点钱也不为过”。语录二:刘利华挪用全兴公司百万余元在珠海龙园海湾雅苑购买了一套房子,同年12月,又还回了50万元。“全兴公司是我一手经营起来的,我做了很大的贡献,拿些回报不为过”。语录三:刘利华担心他做的一些事可能被发现,“我感觉区里可能要查,而且全兴公司有关房子的账上不好解释”,于是让财务朱全岭把账目送到他办公室,“我简单撕了撕,就让下属拉走卖废品了”。语录四:……

  我们从这几条语录就可以感到,这么一个刘利华,他的政治常识、法律知识等于零。于是我们要问,这样一个无知者怎么能四次被评为北京市劳模?又怎么能当龙泉宾馆的副总经理、董事长和北京市全兴咨询公司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所以,我们说刘利华是最具有幽默感的腐败分子,那么,提拔刘利华也就是最可笑的笑话。有关部门,把人们笑掉大牙,人们是要找你们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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