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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设酒宴撕毁协议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9:24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2月12日讯(通讯员李明君记者殷宝龙)王某在法院执行陈某时答应替陈某担保,并在执行和解书担保人处签了名。但事后他后悔了,又从申请执行人于某手中骗回和解协议并撕掉。然而王某不知道,自己撕毁的只不过是个复印件。机关算尽的王某没有逃脱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命运,日前,平阴法院执结了这起案件。

  陈某是平阴县的个体工商户。2005年12月,他从于某的肥料厂赊购肥料,总计欠款

6300元,当时陈某承诺一个月内还款。然而直到2006年6月,于某虽经多次催要,陈某一直没有支付货款。随后于某将陈某诉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陈某立即偿还欠款。由于陈某没有自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于某于2006年7月向平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陈某托王某给自己讲情,于是王某便找到于某,要求延期3个月付款,并且说:“只要我说的事情绝对不会错,陈某给不了你,我给你。”于某碍于王某的情面,同意了王某的要求,3人签订了一份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在保证人处签了自己的名字。还款时间逾期后,于某向王某追要,王某不得不向陈某催要,但陈某仍然拒不付款。

  此时,王某感觉催款无望,又怕于某根据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于是便心生一计。11月的一天,王某叫于某和陈某到酒店喝酒,酒到半醉,王某对于某说:“你把我们原来签的协议拿出来我看看。”当于某拿出后,王某立即夺过协议书撕毁,并且对二人说:“你们的事与我无关,你们还是通过法院解决吧。”

  但是,几天后,王某仍收到了法院的执行传票。原来,于某到法院要求中止执行时,早已将执行和解协议原件交给了法院,而王某撕毁的不过是于某保留的一个复印件。面对法院的执行,王某不得不先替陈某支付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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