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骗21万 女骗子获刑10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9:27 竞报 |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清 通讯员 王悦) 41岁的张兰芳因假借结婚名义骗取了21万余元,近日,被丰台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 2005年7月至12月,张兰芳刊登征婚广告与被害人李某相识,多次骗取被害人李某共计216100元,用于其个人生活开销等。案发后,张兰芳亲属退还赃款5万元,已发还被害人。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