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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骗21万 女骗子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9:27 竞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清 通讯员 王悦) 41岁的张兰芳因假借结婚名义骗取了21万余元,近日,被丰台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

  2005年7月至12月,张兰芳刊登征婚广告与被害人李某相识,多次骗取被害人李某共计216100元,用于其个人生活开销等。案发后,张兰芳亲属退还赃款5万元,已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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