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放了968天 殡仪馆状告死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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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9:40 西部商报 |
本报记者阮磊为您报道值班员猝死在单位值班室,出于种种原因,其遗体在殡仪馆存放968天后,终于在12月8日火化。 2004年1月2日晚,兰州永强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永强公司榆中县和平镇工地值班员王某猝死在值班室内。永强公司请求公安机关对王某进行尸检。 榆中县公安局和永强公司分别通知兰州市殡仪馆暂缓对王某遗体进行火化。之后,榆中县公安局排除了王某系他杀的可能,并于2005年10月27日,以便函的形式通知永强公司,尽快到兰州市殡仪馆办理王某遗体火化的相关事宜。但永强公司收到便函后,既不出面处理火化事宜,也不将此便函交给王某家人,导致王某遗体长期不能火化。王某的遗体在殡仪馆存放968天后,兰州市殡仪馆将死者父母、永强公司告上了法庭。 昨日记者了解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调解后,永强公司愿意承担王某遗体在市殡仪馆保存期间的冷藏费及此案诉讼费等共计4万余元,死者的遗体才得以火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