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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年度税收超1000亿 连续10年居全国省会城市首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9:5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朱桂芳通讯员/乔俊楠实习生/冯娴)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国税局运作10年表彰大会上获悉,截至12月6日,广州市国税局组织年度税收收入跃上1000亿元新台阶,达到1002.89亿元,连续10年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首位,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对此,广州市委、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发来贺信,鼓励广州市国税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再接再厉,为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广州市国税局自1996年运作至2005年底,累计组织税收收入4656.43亿元,年均增长19.89%。预计今年全年,国税税收收入将达到1068亿元,比1996年的179亿元增收889亿元,增长4.97倍,税收规模10年翻了两番多。1996至2006年,广州累计实现国税税收收入将超过5700亿元。据分析,国税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广州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国税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也为广州经济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财力支持。1996年至2005年,广州市国税局累计为广州市提供可支配财力1038.96亿元,为广州市经济发展和“两个适宜”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财力支持。预计2006年,将为广州市提供可支配财力175亿元,加上今年全年预计可为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160亿元,全年将为广州市地方经济发展组织资金335亿元。自1996年组建至2006年,国税部门将为广州市提供可支配财力规模逾1200亿元。

  市国税局运作10年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支持。1996至2006年11月,共办理各类减免税452.87亿元。2003至2005年,累计落实再就业企业所得税减免1.49亿元,减免4412户个体工商户工本费近7万元。

  此外,市国税局积极贯彻出口退税政策,全力支持广州外向型经济发展。1996至2006年11月,共办理出口退税72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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