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你弄坏我码头我搞坏你船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0:1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2005年9月11日,高小惠驾驶自己的船只给邓伟送沙,到了邓伟经营的码头,卸完沙后,高小惠将货船停泊在了码头浮吊处。当时高小惠的货船与浮吊之间另外还有一艘实船停泊,高小惠的货船与实船以缆绳连接,实船与浮吊之间连接。当晚,因为台风卡努外围势力波及江苏省境内,高小惠的船只受台风影响发生漂移,致使相连的浮吊移动,造成码头的运

沙设备损坏。

  邓伟和高小惠到南京海事局处理纠纷,海事局扣押了高小惠货船的船籍证和行驶证。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高小惠未经海事部门同意擅自将货船开至外地。邓伟得知情况后,派人带拖船展开“江上追击战”,将高小惠的货船扣押,并开回自己经营的码头停泊。后因江水水位下降,致使货船在停泊地搁浅、倾斜并发生损坏。

  2005年10月,高小惠将邓伟告上栖霞法院,要求邓伟交还船只,赔偿相关损失。而邓伟又以要求高小惠赔偿财产损失为由,委托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的王晓春律师提起反诉。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日前栖霞法院作出判决,邓伟在海事部门已经着手处理事故的情况下,将高小惠的船舶拖回扣押,导致船舶搁浅,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责任。在事故发生后至船舶被返还期间,事故船舶的船籍证及行驶证件均由海事部门扣押,高小惠在未持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不能航行船舶,因此高小惠要求邓伟赔偿运营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而高小惠因停靠船只不当,导致邓伟运输设备损坏,高小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文中当事人系化名)曾亚莉

  (编辑三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