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散”黄金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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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0:26 贵州都市报 |
将高度集中在两个黄金周的假日分散开来,既可增加老百姓的选择机会,也能减少集中消费带来的弊端,提高人们的度假质量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蔡继明介绍,受民进中央委托完成的一项课题报告显示:实行数年的“黄金周”休假制度应该取消。建议将现行的“五一”和“十一”的法定假日由原来的3天减为1天,分配给清明、端午、中秋、除夕四个中国传统节日, 可就近结合周末双休日,凑成“长周末”,3天连放,使原本一年14个节假日的总量仍不变化。从1999年开始,中国开始实施每年3次“黄金周”的全国性放假新规定。当时实行7天长假的主要动因之一是为了刺激消费,拉动经济,促进旅游等因素。“黄金周”长假的实施,的确在当时对推动经济增长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有专家认为,对于任何一个消费者来说,一年的消费总需求相对固定,并不会因为放长假就疯狂消费。事实上,在火热的假日之后,必然是一个相对冷清的时期———“黄金周”假日经济只是一种消费能力的提前透支。 有数据显示,黄金周休假制度实行以来,对消费的拉动效应并不大,却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黄金周最大的负面影响是人为制造了集中消费的旅游模式,使交通运输,旅游设施,风景区、文化遗产地的生态环境都处于危险的临界状态,超负荷运转带来的是对旅游资源过度开发和边际效益递减。与此相应的是,所有的价格都猛涨和服务质量整体下降,以及公共管理成本增加等,不利于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等等。 因此,改革“黄金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将高度集中在两个黄金周的假日分散开来,既可增加老百姓的选择机会,也能减少集中消费带来的弊端,提高人们的度假质量。不仅如此,还能增加国民对传统节日的认同感,否则,人们会在匆忙和纷乱中,容易慢慢将清明、端午、中秋等节日淡忘。而所有这一切,都源自节假日的制度设计。作者:张新峰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