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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常药还在含糊其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1:22 红网-三湘都市报

  

家常药还在含糊其辞

  12月12日,长沙某药店,一位市民在选购药品 记者 杨抒怀摄 ■记者 胡忠民

  本报12月12日讯“老年人或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用法用量不得使用‘儿童酌减’或‘老年人酌减’等表述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

非处方药说明书和标签管理。通知中要求非处方药标签必须印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忠告语。

  在长沙几家大药房内,记者获得了几份药品的说明书。其中一盒牛黄解毒片的说明书在注意事项中提到:孕妇禁用。整个说明书都没有提到不良反应和用药的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事实上,作为一种普通老百姓的常用药,主要作用是解毒的牛黄解毒片也有众多的不良反应,甚至可能导致中毒。药理学家们提出,某些病人在服用该药后2小时内出现反应,主要表现为过敏性药疹、过敏性休克及上消化道出血与精神失常;也有的在用药后2-3天出现腹泻(脱水、酸中毒)、血小板减少、膀胱炎等不良反应。

  专家们表示,在服用牛黄解毒丸的过程中,需密切观察,一旦出现皮疹、剧痒、发热,或有头晕、恶心、胸闷、心慌、腹泻,以及其他不常见的现象,应警觉到可能是用药所致,需立即停药进行治疗。

  关于以上可能出现的种种不适和服药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记者手上的说明书均没有提及。另外几份说明书均有不少“疏漏”之处,一个看上去比较相同的地方是,关于功能说得很详细,但不良反应和禁忌等内容要么没有,要么语焉不详。

  □温馨提醒 先看说明再吃药

  关于非处方药说明书和标签管理出台后,不规范的内容将逐步得到改正。修订后的非处方药说明书必须在标题下,采用加重字体印刷:“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在用法用量方面,修订后的说明书药物用量数字以阿拉伯数字表示,所有重量或容量单位必须以汉字表示。需提示患者注意的特殊用法用量应当在注意事项中说明。老年人或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用法用量不得使用“儿童酌减”或“老年人酌减”等表述方法,可在“注意事项”中注明“儿童用量(或老年人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关于注意事项,说明书应列出使用该药必须注意的问题,包括需要慎用的情况(如肝、肾功能的问题),影响药物疗效的因素(如食物、烟、酒等),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用药,用药对于临床检验的影响,滥用或药物依赖情况,以及其他保障用药人自我药疗安全用药的有关内容。

  说明书在不良反应和禁忌条目下,应当实事求是地详细列出该药品已知的或者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按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或症状的系统性列出。应列出该药品不能应用的各种情况,如禁止应用该药品的人群或疾病等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该药品禁忌内容不得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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