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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富民强省提供高效法治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2:00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王志红 通讯员 罗寿初

  本报12月12日讯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重大举措,近日,省委常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法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为加快富民强省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省领导周强、梅克保、黄建国、肖捷、许云昭、李江、于来山、蒋建国、徐宪平、陈润儿、李微微出席会议,胡彪列席会议。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生命线

  张春贤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省的政法工作。他说,我省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着力提高自身素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竭诚服务经济建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全省的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张春贤强调,政法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湖南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高度重视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投身和谐湖南建设,进一步发挥政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承担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要明确构建和谐湖南的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的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要遵循的六项原则,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构建和谐湖南要着力构建的五个环境,都涉及到政法机关。为此,政法机关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

  基层不能通过罚款保持运转

  张春贤指出,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为构建和谐湖南提供保障。要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整合资源,进行综合治理,发挥综合效益;要坚持用改革的思想理顺体制,加强领导,推进机构改革,要在改革中改出动力、改出活力、改出干劲,珍惜改革成果;要按照构建和谐湖南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条主线,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克服困难,确保政法机关的经费、装备需求,为政法机关公正执法创造条件,不能让基层通过罚款来保持运转,从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政法机关也要珍惜各级党委、政府为其创造的良好条件,从严治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着力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全社会都要积极参与

  张春贤强调,要切实解决好影响我省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社会和谐不仅仅是政法机关的事,而是全社会都要积极参与,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各个部门要担当重任。要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全面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要围绕容易引发不和谐、不平衡的重大社会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加强利益协调,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影响我省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张春贤要求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把政法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定位和思考,经常研究和解决制约政法工作开展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要始终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进一步健全政法机关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为政法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会上听取了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的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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