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遗忘英雄是社会之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2:00 光明网
陈凤庚

  河北省灵寿县光荣院居住的16位老人大部分参加过抗美援朝或解放战争,有的甚至参加了抗日战争。他们所在的光荣院服务过于粗糙,住宿、吃饭、穿衣、医疗等诸多方面都难如心愿,甚至得不到应有的照顾,个别人只能在无奈中聊度余生---由于得不到及时治疗,曾经在解放战争战场上无数次冲锋陷阵的袁征信老人从9月份至今一直双腿流脓,忍受着无法名状的病痛。(12月7日《燕赵都市报》)

  看到记者注意他的双腿,袁征信老人显得很不好意思:“岁数大了,净给政府添麻烦。”其实,“不好意思”的应该是我们的政府和社会。这些当年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英雄,理应得到政府的“终身包养”。然而,老英雄床上铺的是门帘,80岁高龄还要自己洗刷,以至腰间折了两根肋骨20多天也无人知晓,光荣院的老人还有什么“光荣”可享?

  革命导师列宁说过:“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忘记这些曾为共和国诞生冲锋陷阵洒热血的英雄,又意味着什么呢?笔者日前曾与一个参加过上甘岭战役的老军人闲聊,国家民政部门每月发给他的生活费是200多元,远远不及一个工厂退休工人。现在,老红军、老八路、老新四军越来越少了。他们不仅为新中国的诞生立下了汗马功劳,更为我们的民族创造了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国家在照顾这些功臣的养老上不应吝啬。我们的国家日益强大,财力已今非昔比,他们的养老金却很难跟上经济增长的步伐,一旦患上大病,更是无力医治。热爱和平的我们也要居安思危。假如有朝一日再爆发战争,我们拿什么优良传统和道德风尚教育人民?是否有足够的精神武器装备后人?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但有了英雄不懂得珍惜的民族更让人悲哀。

  当然,我知道新闻披露后,接下来就是领导重视,捐款看望什么的也会接踵而至。但这种解决问题的“程序”总让我们不踏实。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曾有人大代表建议制定《见义勇为保障法》,用法律来维护英雄们的合法权益。大半年过去了,却未见什么动静。我想,无论是战争年代的英雄,还是和平年代的勇士,都应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来解除其后顾之忧。尽快出台一部《英雄保障法》,是保证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英雄辈出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该政府过问的事情,不要寄希望于民众捐助。遗忘英雄,乃至于让英雄晚年泪沾襟,是全社会之耻,更是国家立法之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