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安全事故单位个人进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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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2:23 信息时报 | ||
违法行为要网上公示 《条例草案》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社会影响大、性质严重的典型事故及时予以通报。 《条例草案》规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网上公示制度,在安全生产网页上记载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据提出修订案的人大代表高广雄介绍,建立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询相关记录,也会作为企业经营资格年审的凭证。比如,最近发生的“12·8”事故就应该将其公司和司机的违法记录在网上公示。 据了解,广州市安监网的网络平台正在构建之中,明年将可正式使用。《条例草案》还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标准,其中公园、学校、酒店、商场、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至少配备一名。 闹市区不得设化工店 高广雄介绍,近一段时间来,一个个化学品工厂搬离市区,而接下来,普通的化工店和市区的化学品仓库也可能需要纳入危险品准入制度内。 《条例草案》中规定,在居民区(楼)、学校、医院、车站、客运码头、集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内,不得设置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场所;已经设置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限期搬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