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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童被斩案终告结 继母当主谋被判入狱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3:5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3日电 香港男童岑浩贤(贤仔)被斩手案,他的继母孔敏仪就有意图伤人及普通袭击罪,今(1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入狱12年。

  据香港星岛日报即时消息,香港高等法院暂委法官赖盘德判刑时指出,孔敏仪买凶时,已清楚知道斩贤仔将会令他永久伤残,行为冷血。由于孔认罪,故减刑1/3,判她入狱12年。至于孔声称有产后抑郁问题,心理报告指出,她的心理状况没有大问题,只是在产后出
现适应问题。

  在贤仔案中,其中5名被告较早时已被判刑,策划凶案的曾可威(贤仔继母前男友)被重判入狱18年,两名负责斩人及把风的中四男生罗嘉豪及陈展航,则判监10年及9年。责接载刀手之的士司机伍德荣判囚8年,中间人杨胜光判囚2年。

  2005年8月25日,7岁的男童岑浩贤在香港葵涌梨木树回家途中,被2名冷血歹徒用刀斩手臂及腿部六至七刀至重伤。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6日表示,对于凶案感到“震惊、心痛和愤怒”,并表示不会让歹徒逍遥法外。香港警务处长李明逵也表示,有信心男童被斩案可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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