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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矿难背后的隐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20:00 光明网
李宏飞

  自从今年入冬以来,各地对煤的需求量激增。而在这一时期非法经营的小煤窑事故频发。10月底以来的7次矿难已经造成198名矿工遇难。尽管我国发出了种种呼吁和禁令,却始终未能完成关闭非法小煤窑的目标。其原因在于----各个非法小煤窑的矿主们毫无同情心地追逐利益。

  由于近几年矿难事故的频繁发生,我国对此加强了法律条文的规定和惩罚力度。但

在2006年上半年仍有2163名矿工死亡。对此一位官员曾愤怒地说:“我们在北京颁布禁令,他们却在弄虚作假。不要再让某些追逐利益的不知廉耻的煤矿主杀害更多的人了。”

  售煤的利益是惊人的,这就吸引着某些人去铤而走险。他们利用金钱组建自己的利益集团,拉拢各地方官员和监管机构。尽管中国去年曾自豪地宣布已开除了4500名与煤矿勾结的地方干部,但却无法解决官员们的腐败堕落问题。据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经常查到一些违法的矿主和帮助他们的官员。有些人被判处死刑,但他们却没有死。因为另外一个人以他的名字登上了处决名单。这些矿主如此胆大妄为,是因为他们有地方政府的庇护。也正因为此,对这些矿主的打击才困难重重。才会出现种种记者被打,死者家属被逼忍气吞声的恶性事件。

  有了地方政府为自己撑腰,这些矿主就更加肆无忌惮。他们疯狂地追逐着利益,一个个成了腰缠万贯的富翁。但这些富翁们却煤矿安全的资金投入省之又省。在他们眼里,矿工的生命似乎并不值钱。他们可以醉心于北京车展并购置价值50万元的越野车,但却不愿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多投哪怕一分钱。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矿工像中国这样工作在如此危险的环境下。

  2005年有关方面规定,遇难矿工的赔偿金不能低于20万元。但这项规定已经成了一纸空文。由于非法煤窑的管理并不成体系,要落实这项规定是非常困难的。大多数矿主都会和矿工立下生死合同来推卸责任。加之矿工们迫于矿主的压力,也大多选择沉默而非反抗。这也给国家的监管带来困难。而且非法小煤窑所招募的人员大都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由于没有工作,他们的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这时,从事一些无人身安全保障的高危险性工作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矿主们也正是抓住了这一点,而大肆地榨取矿工们的血汗。

  由此可见,保障矿工安全,取缔非法小煤窑,任重道远。国家不但要加强监管力度,而且也应积极领导,并且切实落实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不要再让这一幕幕悲剧重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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