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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假记者敲诈市委书记缘何歪打正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20:00 光明网
陆志坚

  2004年3月,中南某省一个盛产煤炭的地级市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各单位同时收到一份名为《市委领导充当保护伞,国有资产被瓜分一空》举报材料,声称市委书记和市纪委书记充当非法矿山的保护伞,存在严重贪污腐败问题,材料落款为唐基石,其向市委书记和市纪委书记敲诈50万。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两年后,该地市委市政府多位主要领导因贪污腐败落马,其中就包括被假冒记者唐基石敲诈过的市委书记和市纪委书记,他们涉案金额之大令人瞠目结舌。(12月8日人民网)

  报道中没有点明该市名称,笔者点击“唐基石+市委书记”字样,搜索出原来假记者敲诈的就是此前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郴州惊天腐败大案。假记者变着花样敲诈,确实可恶可耻,甚至是可恨。然假记者为何能歪打正着,敲到了腐败官员的“命门”上,却值得深思。

  “当地有人感叹道,没有这样的土壤哪会结出这样的果实?”这是报道的点睛之处,也恰是假记者敲诈歪打正着的最好注脚。是的,没有市委书记李大伦、纪委书记曾锦春等众多官员的疯狂敛财、“勤政腐败”,也就不能衍生出假记者敲诈腐败官员之类的笑话。

  事实上,李大伦入主郴州后,一方面与当地煤矿老板打得火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另一方面打着招商的旗号敛取钱财。“悠悠万事两件大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这是李大伦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的经典,当时坊间都称其“目光如炬”,“抓住了发展的牛鼻子”。然李就是通过这“两件大事”赚了个盆满钵溢。而被称之为“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的“三不倒”纪委书记曾锦春,更是与非法矿主结成了生死与共的“利益联盟”,曾就是法、曾就是权,其为所欲为、嚣张霸道的丑恶行为,让百姓深恶痛绝,以致于其被抓后百姓举城狂欢。

  “若想人莫知,除非己莫为”。在权力与利益赤裸裸地纠缠在一起时,必是权力的滥用、乱用和寻租。如此之下,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的腐败行径也就成为公开的秘密,自然为假记者的敲诈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换言之,也正因为李大伦等人的腐败事实,才为唐基石等假记者的敲诈提供了可能。倘若李一身正气、清政廉明,“苍蝇”还会来叮“无缝的蛋”吗?因而,从某种程度上说,假记者敲诈行为尽管违法,但他们的敲诈却成了很有价值的举报线索。

  当然,假记者勒索未遂被判了11年刑,李大伦、曾锦春等也已锒铛入狱。但对此事件的剖析,我们绝不能停留在对假记者敲诈行为的谴责上,更应反思其敲诈的深层次动机。其实,这种敲诈就是腐败现象的衍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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