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行规问题多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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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2:0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据韩经理讲,他干包工头已经有十几年,当人手不够找别的包工头凑人时,都是签这么一个“生死协议”。这样的协议在建筑行业已经成了行规。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监督处有关人士也谈到,在他们以往的劳动执法检查中,也多次发现过大小包工头之间签署这样的“生死协议”。签订这样协议的包工头有的是法盲,有的则是为了能从大包工头那里接活而被迫签的。但无论哪种情况,都属于无效合同。 据了解,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本报记者 彭东 高红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