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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获赔47万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6: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家属获赔47万多
连州“3·27”煤矿事故现场。本报连州讯 (记者曹菁摄影报道)记者昨天从连州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有关部门已对连州“3·27”煤矿事故责任人分别作出处理,4人受党纪政纪处分,3人被判刑。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

  矿难发生后,经过广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结案,连州市纪委、监察局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连州九陂镇一名副镇长被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连州市国土资

源局一名副局长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连州市九陂镇党委书记(2006年3月20日任此职,之前任该镇镇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连州市人民法院对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九陂镇白石村委会倒流水村民徐位良、徐新联、邱幸青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上述三位共同向四位遇难者家属赔偿共计47万多元的民事赔偿。

  回放

  今年3月27日,连州市九陂镇白石村委会倒流水村一非法盗采小煤点发生透水,造成井下盗采煤炭的4人遇难身亡、1人侥幸逃出的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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