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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哲男妨害司法被判12年内线交易案无罪引诧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8:06 人民网

  

陈哲男妨害司法被判12年内线交易案无罪引诧异
陈哲男因涉司法黄牛案而被判处十二年监禁。(台“中央社”图片)

  人民网12月14日电综合台湾媒体消息,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作出一审判决,台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因为利用职务之便玩弄司法从而榨取不义之财,重判十二年、剥夺公权十年,至于内线炒股部分则是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涉及司法黄牛、炒股案,台北地方法院十三日作出一审判决,陈哲男被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剥夺公权十年;他从新偕中建设董事长梁柏熏处拿到的不法所得六百万元(新台币,下同),必须全数追回;若无法追缴时,则须以财产抵偿。

  陈哲男昨天下午声明尊重司法,不过对于一审的判决表示无法接受,要提上诉。

  据报道,台北地院的判决书中指出,陈哲男除了玩弄“国家机器”与司法,并与司法人员密谋挑拨他人作伪证,企图影响侦审,败法乱纪,罄竹难书,而原本检方求处有期徒刑八年,法院认定与他的罪行不相当,因此予以严惩,加重为十二年有期徒刑。而此案另一名被告“白手套”(中间人)、三温暖业者杨振丰(外号“杨医师”),因已认罪并接受量刑协商,最后依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四年。

  司法黄牛案爆发,源自于新偕中建设董事长梁柏熏隔海表示,陈哲男藉收受六百万帮他摆平伪造文书官司,这六百万即是陈哲男是否扮演司法黄牛的重要关键。

  当“司法黄牛”诈骗巨款

  判决书指出,梁柏熏于2002年间因伪造文书等涉及两案而被法院判决有罪,他担心身陷囹圄,乃极思解决之道。恰巧他于同年透过新瑞都大股东苏惠珍介绍,在台北市桃山日本料理餐厅结识陈哲男。

  2002年6月间,陈哲男适逢母丧,梁柏熏知悉后,随即签发面额一百十一万元的奠仪;同年九月,梁柏熏约陈哲男在女友陈丽香住处见面,讨论如何处理官司。陈哲男以安排陈水扁参与司法训练所开训典礼,展示自己身居高位,并夸口自己有丰沛的司法人脉,一定能摆平官司。

  梁柏熏为求脱罪,当场开出两张面额三百万元的支票交予陈哲男,随后外逃,陈哲男为避免遭到检查,将这笔款项汇入杨振丰及女友刘幸宜的帐户。不料,梁柏熏两件官司分别在2003年确定判刑,梁柏熏父亲多次到台“总统府”找陈哲男理论,但陈哲男均以各种借口搪塞。

  直到今年三月,梁柏熏透过媒体声称要返台服刑,陈哲男与杨振丰等人才开始商谈如何应付检调,并找台湾高等法院法官李文成共同在远企饭店商议。陈哲男请求杨振丰帮他扛下一切案情,但检方抽丝剥茧后,查出详请,依法将陈哲男起诉。

  另外,检方认定,陈哲男利用台“总统府”副秘书长身份与赤崁公司董事长陈家驹、总经理谢世芳及其助理王为政等人会面时,得知赤崁公司重要讯息后,进场买卖股票并获利一百六十余万元,依违反证交法起诉。但合议庭认为证据不足,判决无罪。

  当初陈哲男也被检举涉嫌利用人头户买卖股票,四年多的时间里赚多赔少,帐户资金从千万元增加到近亿元,被怀疑有内线交易情况,但这一部分检方以证据不足判无罪,由于陈水扁女婿赵建铭的内线交易案也要在这个月宣判,会不会是指针值得观察。

  另据台湾媒体报道,涉及多宗扁家相关弊案的台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被控“司法黄牛案”及买赤崁股票内线交易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虽就前者陈哲男入狱十二年,却依“证据无关联性”为由,将后者判决无罪,台北地检署对此感到诧异,将待收到判决书后,再研议提起上诉。

  法院判决书指出,检察官提出半数以上与赤崁公司内线交易无关联性的证据,均无证据能力,但这些与赤崁公司无关的证据,却另与烨隆、烨联等公司有关,由于检察官未就相关被告涉烨隆等部分起诉,检方应就此部分另行侦查、起诉。

  负责案件的台北地检署对法院判决赤崁内线交易案无罪,却要检方另就陈哲男等人所涉烨隆等多档股票起诉的见解,感到不可思议,多位检察官认为,连检方掌握证据最充足的赤崁部分,法院都判无罪,其余证据尚嫌薄弱、仍在调查阶段的案情,要检察官如何起诉?

  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黄和村表示,检方将待收到法院判决后,由公诉检察官与侦查检察官商讨,再决定上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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