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印光陆电影票被判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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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8:20 沈阳网-沈阳今报 |
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电影院业务部主任与同事伪造影院的团体票卖。 日前,市法院以贪污罪终审判其5年有期徒刑。业务主任真假票一起卖 关玲(化名)是光陆电影院的业务部主任,负责对外出售团体票。李健(化名)是电影院的美工,而李健的儿子李强(化名)负责为电影院设计、印制“团体票”。 2004年12月至2005年4月间,李强私自增加印票数量,并分三次将多印制的“团体票”三万余张带回家中交给父亲。同时关玲与李健先后私刻“05团体壹拾贰元”、“05团体壹拾贰元六月前有效”字样的印章,并盖在三万余张票上。关玲利用电影院业务部主任的身份,将假电影票混在真电影票中一同出售,每张人民币十元。影院报警法院认定“贪污” 短时间内回收的团体票数量剧增让电影院警觉起来,经过调查,电影院财务部门发现这些票中混杂着大量“假票”。2005年4月,影院报警。警方很快将三人抓获。截至案发时,关玲共售出伪造的电影院团体票7308张,获赃款73080元。这些钱被关玲和李健平分。 沈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三名被告人犯贪污罪,判处关玲有期徒刑五年;李健有期徒刑五年;李强有期徒刑三年。不服上诉“主任”获刑5年 “我就是卖假票,也没有把影院卖真票的钱揣自己兜里,怎么能判我贪污呢?”关玲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名被告人分工协作伪造假票是犯罪手段,利用职务之便将假票销售牟利是犯罪目的。关玲既侵犯了国有公司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已经构成贪污罪。另外两名被告人属于贪污罪的共犯。 日前,市法院驳回了关玲的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