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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法规四年反复 一辆电动自行车引风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8:38 新华网

  11月30日,海口市交巡警支队又一次开始对市区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大规模查处。

  自2003年,海口市公安局就对电动自行车发布了“禁行令”,交巡警也多次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清理。然而据媒体报道,禁行四年后的今天,海口市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却已经从寥寥无几增至10万辆之多。这可笑而矛盾的局面,是如何造成的?如果这些车都要被查处,该如何善后呢?

  四年“限行”,时松时紧,越禁越多

  2003年海口市路面上开始出现电动自行车,海口市公安局随即发布了《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海口主要市区行驶的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区中心路段,并划定了禁行区域。同年12月,海口市交管部门再发通告称“凡违反规定进入中心城区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将依法予以处罚”。

  2004年6月,海口市对电动自行车有过一次大规模检查。当年8月,两位市民皆因电动自行车被查扣并被罚款200元将海口市交巡警支队告上法庭,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判决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败诉,并退还罚款。

  市民反映,海口市交巡警败诉后,对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不再查扣,这使市民认为上路已获许可。据报道,2005年海口市的电动车经销点达到近百家,售出5万余辆车。

  但一年之后,2005年11月,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开新闻发布会再次重申“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中心城区的道路上通行”。这次发布会强调,电动自行车多数不符合国家标准,出现“轻摩化”趋势,驾驶这类严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最高将依法罚款1500元。接着又是一次大规模查扣。

  由于市民开禁呼声日益高涨,海南省法制办公室2005年12月9日举行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随后,《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出。2006年3月,海南省政府法制办在媒体上公布了电子邮箱和电话,就《决定》具体内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据当时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只要办理登记就可以上路。

  海口市民无疑对此热切期盼,一时间,路面上的电动自行车明显增加。

  不料,《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至今再无消息。2006年11月30日,海口又开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大规模查扣,而据媒体报道,此时海口市的电动自行车拥有数已达10万辆。虽然记者采访时,海口市公安局有关人员认为这个数字不准,但“几万辆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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