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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产险任意降低费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9:16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 毛晓梅)保监会13日发布消息说,针对大型商业风险项目承保及分保问题,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与纯风险损失率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说,为规范大型商业保险市场非理性价格竞争,促进财产保险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监会先后两批推出了《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各产险公司在业务经

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指引,严禁随意划分危险单位;对纯风险损失率表中规定的业务类型,应严格执行经报备后的新条款费率,严禁使用原保险条款费率,严禁采取各种违规手段降费、退费,严禁在招标过程中任意降低费率,扰乱市场秩序。

  《通知》强调,要做好承保和再保两个环节的衔接工作。防止出现因承保费率过低或危险单位划分不科学而导致无法获得再保险支持的现象发生,积极防范风险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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