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经贸公司原经理一审被判刑15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9:58 新华网 |
新华网兰州12月13日专电(记者宋常青)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甘肃省经济贸易公司原经理邵育鸿贪污挪用公款及徇私舞弊一案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法院查明:邵育鸿在担任甘肃省经贸公司经理并兼任下属全资企业甘肃金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于1995年3月到1999年9月期间,5次采取直接转账、借款等形式,挪用公款54万元,为子女等谋取利益;1995年5月到2001年2月期间,邵育鸿分8次贪污公款 31.28万元;邵育鸿在1996年因徇私舞弊给国家造成损失100余万元。2003年9月,因被举报在担任甘肃省经贸公司经理期间有经济问题,邵育鸿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并依法逮捕;2004年,检察机关就邵育鸿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依法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邵育鸿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犯徇私舞弊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15年有期徒刑。 宣判后,邵育鸿当庭表示将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