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居”参保优惠期延长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0:0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见习记者 吴瑕 通讯员 穗仁宣) 昨日,省人大代表视察了海珠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海珠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家齐指出,明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农转居”人员,可以享受政府按其应趸缴费用的30%给予资助的优惠政策。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海珠区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经济联社无法在明年年底前缴足其集体经济组织这部分应当缴纳的资金,享受不到政府资助。 刘家齐表示,由于广州“保护南肺”的政策,海珠区万亩果林的周边地区如小洲、仑头等经济联社经济发展较慢,目前难以一下子拿出将近两三千万的资金为村民趸缴“农转居”的养老保险金。对此,省人大代表张钺提出,针对这批经济不发达的联社,市政府应该考虑延长优惠政策的限期。“政府应该适当地延长两到三年的时间,让经济联社有足够的时间来筹集这笔钱,使更多的农转居人员享受到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