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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主任”只要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1:03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夏雄 通讯员 胡汉明 袁建斌

  本报12月13日讯作父母的谁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骗子卢明山正是摸清了人们的这个心理行骗。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卢明山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卢明山,男,现年47岁,宁乡县人。2004年7月曾因诈骗被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予以治安拘留过。2006年5月,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长沙博雅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张公岭教学部签订了一份联合办学协议,因相关事项尚未办妥,联合办学事宜及招生工作尚未开展。2006年6月,卢明山被聘任到博雅中专张公岭教学部工作。7月,学校进入招生阶段,校方遂与卢明山签订了《招生合同》,约定“只能按照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资料对外宣传;卢明山不得收取学生其他任何招生费用”。但卢印制了“长沙理工大学长沙张公岭教学部招生办主任”的名片,四处骗取学生家长财物。

  2006年7月—8月,卢明山骗取熊某1.4万元、蔡某5万元,8月10日,蔡某找卢明山要求退款,遭拒绝后即报警。案发后,该赃款5万元已追缴返还蔡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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