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本市医疗废物将作集中处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2:19 新闻晚报
□记者张勇

  晚报讯 上海将对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目前集中处置设施已建成两条流水线,预计年底可投入运营。昨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以网络形式发布了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上海现有2400余所医院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年产生医疗废物约2万吨。目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物的收集和运输,4家危险废物焚烧处

置企业定向处置。其他医疗废物,除少量医疗卫生机构自行焚烧处置外,其余委托承担一次性医疗用品废物处置工作的危险废物焚烧企业处置。

  《规定》明确,本市对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并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特许经营,由市环保局招标确定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处置规范,配备完善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设施、设备,统一收运、处置医疗废物。同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支付医疗废物处理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