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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谁给了学校“圈养”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7:11 国际在线

  作者:邓海建

  10点25分,正是小学生下课休息时间,浦东新区某小学偌大的操场上却没有半个人影,学生只在教室门口玩耍着,而在一年级走廊外面更是安安静静。原来学校有个规定,学生下课后除了上厕所不能出教室,一年级课间不能活动。(12月14日《上海青年报》)

  就譬如我们去高档商场,你可以规定顾客不能打赤膊,但至于买或者不买、买什么样的商品,这是顾客的权利而不是商场的权利。在中国,教育权之于学生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尽管我们无法选择接受什么样的教育,但任何教育都有一个品质底线:即不得以教育之名抵损学生的正当权益。卢梭有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社会公序良俗的“枷锁”往往是以对公民个体的权利敬畏为前提,换句话说,判断一种约束是否正当即看其是否最大化地尊重了个人的私权。只为了安全管理的便捷,便对学生课间的自由加以“圈养”,怕是不能逃脱“懒政”的嫌疑:这个最优策略选择是以不惜牺牲学生权利成全学校管理效率为代价的。于法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由此,学生人身自由的裁量不是校方一令“禁止”就能兑现的。

  对学生程式化的“圈养”已然不只是“课间不许活动”的诡异,我们在强调知识工具理性主张的同时,渐次让最应绚丽缤纷的中国基础教育走上了“归同”的路径选择,“圈养”便是其间之祸。在“圈养”语境里,处处充满了“不许”、“严禁”、“杜绝”,满眼都是“整齐”、“圆满”、“有序”,这与“圈养动物”的本意何其相似呢。遗憾的是,我们一面叹息于“圈养”的动物不仅退化了生存竞争能力、且肉质不美,一面又依然热中于“圈养”孩子:行为上的高度划一;知识层面的一盘棋;价值取向上的高空主义;形式表达上的极端默契……成全这些面上的“完美”的,是“天性”、“个性”、“自由”、“创意”的高昂成本。

  关于圈养,似乎有几个“关联度不大”的新闻不妨看作其现世隐语:一是最近德国汉学家顾彬炮轰中国当代文学是垃圾,言及中国作家“圈养体制”之弊;二是相声大师郭德刚找出了艺术之外的病因:吃财政饭的专业团体,可以把观众抛到脑后……“圈养”之毒或者还不只在学校。学校安全的确是让管理者很头疼的问题,但是因噎废食地“禁止”其课间活动就真能一劳永逸了吗?也许,真正应该做文章的,应该是学校安全管理预案、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校园环境安全整饬等领域吧。至于“圈养”,怕是哪个学校也没有如此天大而悖论的权力。

  

  审稿: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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