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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别给假记者贴“无业游民”的标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20:00 光明网
慕毅飞

  山西吕梁打击假记者,百余日查获了80人,成果不可谓小,但在相关的新闻中,见到这样的表述:“在被移送司法机关的44名假记者中,自己伪造证件的不到10人,其余的都是报社或下属记者站给无业游民发放的所谓记者证、采访证(12月8月《中国青年报》)”,让人看了不是滋味。无独有偶,次日某报,也出现类似表述:“一个自称是《人民日报》记者的无业游民,就用一个记者的身份,骗取了几百万元(12月9日《财经时报》)。”假记者就假记者,别贴“无业游民”标签。

  在记者眼里,自己被人假冒,不免有伤自尊。“你是何方妖怪,敢假变我们容貌身形?”写起报道来,不免用词不逊。言下之意,不外两个意思:干记者的不可能是“无业游民”,“无业游民”干不了记者。这就得界定一下,到底什么是“无业游民”。按照旧的就业观,这“无业游民”,既没人分配,也没地安置,就是一个没被正儿八经的单位收留的人。一般说来,它虽不代表经济水平,但通常不是有钱的人;虽不代表政治地位,但肯定不是有权的人;虽不代表文化程度,但一般不是高学历的人。没钱、没权、没能耐,就不免被人歧视、受人鄙薄、遭人冷落。想要羞辱一下假记者了,真记者就顺手贴上个“无业游民”的标签。骨子里透露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就业与身份的歧视。

  “无业”并不是“无业者”的过错,“游民”自该有游动的自由,这是无可羞辱的。就算他们拿到了不该拿的“记者证”、“采访证”,那也是发证的报社和下属记者站的责任,怎么能因他们“无业”而“游”就遭遇羞辱呢?就算假冒《人民日报》记者,骗取了几百万元的钱财,那也是诈骗犯罪,“无业”的会干,有业的也会干;“游民”会干,不“游”的人也会干,犯不着特意强调“无业游民”的。虽然血统的尊卑没了,门第的贵贱没了,但歧视的偏见还在。一个公务员的岗位几千个人争,折射的仍然是就业的等级观念地位的身份差异。要知道,即使真记者,大多合同制,一旦被解聘,也可能“无业”;一旦“无业”,也不免成为“游民”。其实,在今天的生存环境中,“无业游民”,不仅有可能是暂时没被单位收留的人,或者确是单位不愿收留的人,也有可能是不愿被单位收留的人。他们可能不仅有经济实力,而且有社会地位,甚至在学术上有很深的造诣。借“无业游民”来羞辱假记者,无论是不是出于故意,都是浅薄、无聊的表现。

  为和谐社会的平等计,一切类似的歧视都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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