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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作弊工具告同类“作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0:18 华夏时报

  “监考大师”告“作弊克”

  反作弊工具告同类“作弊”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同为一种考场反作弊的产品,“隐形耳机探测器”认为“作弊克”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而将对方的销售商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一中院已经受理了

此案。

  “9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我‘隐形耳机探测器’的专利权。但北京蓝元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没经过我许可,销售和承诺销售与我们技术方案相同的产品‘作弊克’。”凌子龙说,他的产品面市后,将独家经营权授予了某公司,负责全国的总代理,销售与其技术相似的产品并没有获得他的授权。

  凌子龙认为,被告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

  “对使用我自己拥有知识产权的‘盗版’产品依然是侵权行为。”同时凌子龙表示,在合适的时候他还会将使用对方产品的单位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使用该产品。

  昨天记者联系到被告北京恒信科源有限公司,对方承认是凌子龙的“监考大师”的独家销售单位,公司与被告单位没有任何的合作。

  昨天记者联系到被告蓝元公司时,一位包姓先生告诉记者,他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但他表示,一切尊重法院的判决,目前还不方便发表看法。对于更详细的情况,对方表示“等会儿给你打电话再说吧”。但是直到记者截稿时也没有接到对方的电话。

  这是首起作为反作弊工具的“监考大师”指责另一种产品“作弊”案。

  据了解,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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