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亲信陈哲男被判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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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2: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原陈水扁副幕僚长陈哲男13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以“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哲男2002年以帮助商人梁柏薰摆平官司为由,向梁柏薰诈取新台币600万元。法庭在判决理由中,以“罄竹难书”形容陈哲男的违法乱纪行为,因此重判陈哲男12年徒刑,刑期比检方提出的8年还多4年。 据了解,除此案外,陈哲男还卷入至少4起弊案,包括在高雄捷运丑闻中被控涉嫌接受劳工中介贿赂案件等。 同时审判的陈哲男涉嫌内线交易案,法庭却认为证据不足而判决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