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亲信陈哲男被判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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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2:5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张勇)原陈水扁副幕僚长陈哲男13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以“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哲男2002年以帮助商人梁柏薰“摆平”官司为由,向梁柏薰诈取新台币600万元。法庭在判决理由中,以“罄竹难书”形容陈哲男舞文弄法、颠倒是非,企图影响侦审的违法乱纪行为,使司法形象蒙羞,因此重判陈哲男12年徒刑,刑期比检方提出 的8年还多4年。(编辑小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