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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砖砸死路人房东仅赔百元 13岁孩子欲打工申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3:14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记者臧金生)“娘,别哭了,俺不上学了,在郑州打工,赚钱跟您一起告状!”看到母亲张灵枝悲恸欲绝,13岁的张希哲一个劲地哭劝。

  11月20日,本报以《飞砖砸死一路人》为题,对郑州市金水区吴家庄21号一临街房在施工中,吊机上砖块脱落,砸死一路人一事进行了报道。

  昨日上午,死者妻子张灵枝找到报社哭诉:“从事发到现在,除当天晚上房东给100元饭钱外,没人再给一分钱。”

  被砸死的男子叫张劝醒,是驻马店市西平县盆尧乡张老庄村人。他上有70多岁瘫痪在床的母亲,下有两个儿子,一个13岁,一个才7岁,都在老家上小学。

  “娘,别哭了,俺不上学了,要打工赚钱,跟您一起告状去!”在老家的大儿子,在电话中哭着劝妈妈。

  出事后,儿子来到郑州,当时就坚持待在郑州打工。张灵芝好说歹说才把他劝回家上学,可不顶用。

  “他天天闹着不上学,非要打工赚钱为他爹讨说法不可!”张希哲的姨夫罗中华说。

  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一律师分析说,该案属于物件侵权,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房东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使房东与施工方签有不承担意外事故赔偿的协议,房东也有监管责任。死者家属完全可将房东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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