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一块地办完手续能捞1亿 青岛一贪官狱中自白:我被开发商“腐败攻关”打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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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3:15 大河网-河南商报 | ||
审批环节多权力寻租多 经查明,王雁收受的490多万元贿赂中,大部分为开发商所送。在王雁之外,青岛市规划局原局长张志光和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于志军也分别受贿860多万元和539万元。 “表面上看,土地开发程序极为复杂,先由开发商给区长写用地申请,区长把用地申请通过分管区长批到国土局,局长再安排土地科填写审批表,经科长、局长层层签名再报到区里,缺少一个环节都不行。但实际上都是各个环节的一把手说了算。” 大笔一挥免了1.6亿 青岛有家房地产公司实力不强,看中了崂山区一块土地。总经理李某多次找王雁“做工作”。结果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过程中,王雁在对方没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安排国土资源局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并大笔一挥减免了1.6亿元费用。这个开发商空手套白狼,获取了巨额利益。而他付出的“攻关成本”,只不过分别给王雁和于志军送了12万元和2万元的“小费”。 经查明,王雁先后为10多个开发商牟利,事由主要包括:谋取尽快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参与城市旧村改造、协调解决开发小区市政配套设施问题、及时结算工程款等。 给一块地办完手续可捞1亿 “土地关”过了,接着就是过“规划关”。因为张志光一度掌握青岛房地产开发的规划大权,先后有30多家开发商为其送礼。其中既有国有大型企业,也有外商或民营企业。他开“权力绿灯”为开发商谋取的利益数以“十亿”计,自己也从中牟利近900万元。 王雁向记者坦言,政府供应土地、审批建设项目,相关领导要想从批地、规划、验收中捞钱很简单。先批块地,跑下手续来,转让给别人开发,想捞1个亿都不是难事。 成也开发商败也开发商 为一些开发商谋取不当暴利的王雁,最终倒台竟是因为与开发商叫板。 “告倒我的这家开发商1993年低价拿到大量土地,多年来圈地、晒地并以贷款和拖欠为主,形成大量的合同纠纷和烂尾工程。有一次我去台湾开会,该开发商跟到台湾,硬塞给我1万美元。” “回来后,该开发商找到我,说要对原地块进行重新启动或评估后由政府回购,并承诺如果我审批就将利润分给我10%。”王雁解释说,所谓重新启动,是指变相将地转卖给其他开发商;所谓政府回购,是指将未开发的土地评估作价16亿元,再反卖给政府。“我当时拒绝了他的要求。” “恼羞成怒的开发商,威胁我要么答应条件得几千万元的好处费,要么身败名裂。” 之后,对方与其他开发商暗中签订新的开发合同,并收取巨额保证金,把被省市区三级法院查封的烂尾工程对外预售。“当我安排政府、政法委、法院等有关方面与之讲法摊牌时,我意识到已无路可退了。”果然,他们很快就举报了我。 “助推房价”是实“执行调控”为虚 对于房价和地价,地方领导的真实心态到底是什么?王雁坦言:高房价意味着地价更高,同时又意味着地方财政收入高增长,还意味着作为官员政绩的城市建设加速。 王雁说:“我刚到崂山区工作时,感到地价过低,急需通过清理土地市场调高地价,凝聚人气和财气。结果,通过冻结土地批租、实施整村改造异地安置等方案,不到三个月,崂山区的土地价格就大幅上涨,城乡接合部沿海一线的地价涨幅达到100%至150%。” 王雁坦言,作为地方领导,要想在任期内干出“看得见”的业绩,抓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是最快捷的。与实实在在的地方利益相比,上级调控只是外在的和阶段性的。(据新华社电) 2005年1月11日,王雁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