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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妻子与人生子丈夫事后毁约拒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3:15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广东韶关一名没有生育能力的男子求子心切,与妻子签订《夫妻结合协议》实行“借种生子”,但是,孩子出生后,他却既不养孩子也不要老婆。日前,韶关市中院终审判决此案,认为“借种生子”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男方对非亲生女婴没有抚养义务,但支持了女方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

  韶关乐昌市居民李军(化名)与姚丽(化名)婚后确诊李军患有无精症。想要孩子

的李军想到了一个荒唐的“借种生子”计划,并于2002年6月签订了一份《夫妻结合协议》。

  协议书签订后,李军安排姚丽与某男同居。2004年7月29日姚丽产下一名女婴,但不久李军便不愿再给抚养费,并于2005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年10月10日,乐昌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确定“借种生子”不受法律保护,一岁女儿由姚丽自行抚养。2006年5月,法院判决李军一次性赔偿姚丽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后李军上诉。(据《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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