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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财政所残害值班人 抢劫犯一审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4:56 长江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 伍斌 张树彬 彭金明)深夜潜入鄂州市新庙镇财政所盗窃时,被值班人发现,便将其残忍杀害。12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涂小武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介绍,被告人涂小武今年25岁,系江西省南昌市人。5月28日晚11时许,涂小武携带撬杠等作案工具,窜至新庙镇财政所欲行窃时,被59岁的值班人员万尊林发现,二人在扭

打过程中,涂小武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万尊林猛刺,直至其不能动弹。次日凌晨2时许,涂小武向鄂州市公安局自首,公安人员赶到时,发现万尊林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涂小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窃取财务对他人当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但考虑其犯罪后能投案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出发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并判决被告人涂小武赔偿死者经济损失763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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