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集资建房在京可合法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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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5:0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本报讯 北京消息针对温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称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温州个人集资建房发起人赵智强表示,该项目并不违规。 北京个人集资建房发起人之一、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宪生律师日前表示,个人集资建房所交纳的钱,并非“购房款”,而是“建房款”,合作建房的目的不是销售,而是建房,所以集资建房的房屋是自己给自己建,不存在销售问题。 北京市国土部门表示,在北京,法律没有禁止以个人名义在公开市场上拿地。只要程序合法,任何人拿地都可以。针对温州集资建房过程中,委托房地产开发商拿地是否会视作违规,国土部门称目前还没有研究。此前北京市建委曾表示,个人集资建房难题在于后期销售和配套。 (据《新京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