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学生食堂不宜“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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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6:00 光明网 |
严冬(北京教师) 日前,一些学校食堂因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被海淀区卫生监督所处以降级警告并限期整改处理,由B级降为C级(昨日《新京报》)。我以为,对于学生食堂(包括高校、中小学等),不应当采取和商业餐饮企业同样的分级管理制度。学生食堂根本不该有什么ABCD级之分,只应有合格与不合格之别。 首先,学生食堂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往往就是学生就餐的惟一选择,“只此一家, 别无二家”,学生食堂(尤其是普通高校和中小学)不同于一般餐馆,人们很难因为其分级低而就不前往;其二,学生食堂由于经营性质的差异,往往有“垄断色彩”和学校给予的补助,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对自己的信誉、品牌和社会评价,很难像一般商业企业一样重视,分级低与高对他们的触动不大。最关键的是,学生的饮食安全至关重要。不具备继续为学生提供伙食的资质,应该赶紧停业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