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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请群众为“红头文件”纠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6:05 大河网-河南日报

  由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设定行政许可、处罚以及收费等的“红头文件”,存在不当、违法问题的,并非个别现象。为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湖南省政府法制办日前表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为当地“红头文件”纠错,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由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出错,将导致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影响政府部门的形象。湖南省于2005年8月对政府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实行备

案审查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制定的“红头文件”须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制定的“红头文件”须报本级政府备案,由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并对违法、不当文件依法予以纠正。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备案审查各类“红头文件”近14000件,纠正违法、不当、不协调和违法制定技术规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407件。

  某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的规定,要求房屋出租户到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出租证并交费,省政府法制办审查时发现,房屋出租证是国家已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遂建议该市纠正了这一问题。

  湖南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说,备案审查办法的推行,使行政机关发文更加慎重,特别是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发文数量大幅下降。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红头文件”大大减少。同时,省政府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专门机构,欢迎群众为“红头文件”纠错,对群众举报将认真审查,督促纠正。⑩7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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